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》《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》,为编制我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和明年立法计划,市人大常委会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市内各级国家机关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。
二、立法项目建议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切实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,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,突出地方特色,为促进阜阳科学发展、转型跨越,为加快建设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大城市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。
三、立法项目建议的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。
四、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,立法的目的和必要性,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。
五、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,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(单位名称)以及联系方式。
六、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:2016年10 月15日至11月30 日。
通信地址: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
联系人:陈亚丽
联系电话:0558-2202023
传真:0558-2202022
电子邮箱:1364390629@qq.com
特此公告
阜阳市人大常委会
2016年10月11日